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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18条稳外贸外资举措

乌鲁木齐9月15日讯 全媒体记者黑宏伟从自治区商务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稳外贸外资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近日印发《自治区稳外贸外资工作方案》,提出18条具体举措。

《工作方案》提出,要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掌握疫情对外贸外资的影响,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完成外贸进出口、稳外资存量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减税降费、就业稳岗、强化金融支持等各项惠企援企政策措施,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助企纾困政策;加强与外贸外资企业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畅通企业问题反馈和解决渠道。

培育发展新业态,结合国家政策调整,完善自治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规模;积极争取商务部给予我区开展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支持;积极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推进“一般纳税人”试点在综合保税区全面落地实施;推进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监管设施升级,提升区域通关效能;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促进喀什综合保税区进出货物物流通道顺畅;推进物流产业链条基础建设,打造国际商贸物流基地。

提升通关和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积极扩大进出口,优化经营主体,促进加工贸易发展;加快边境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全区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加强监测预警,推动建立同中亚国家监管部门间消费品质量安全不合格情况预警通报和调查反馈机制;协调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外贸外资企业的融资配套支持力度;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为企业“走出去”奠定良好的国际信用基础。

进一步落实外资项目,加大对重点外资项目调度督导力度,推进外资到资工作;加强重点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做好用地、用能、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保障服务;做好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我区营商环境推介力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加大稳外资政策落实力度;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资平台作用,鼓励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法定权限内出台招商工作激励措施;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营造安商环境。

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州、市)要引导外贸、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09-16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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