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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获减税9.81亿元

乌鲁木齐3月31日讯 全媒体记者米日古力·纳斯尔报道:“受疫情影响,我们的门店经营受损。好在税务部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今年3月至5月的销售收入增值税由3%降至1%,每月大概能省下近4000元,这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3月31日,鹿港有约茶餐厅红旗路分店店长王徐芳说,“我们现在线上线下同时销售,再加上服务细节的跟进,相信一定能够渡过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税务局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推进全产业链复工复产,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截至目前,已为全区513.59万户次、99.56%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9.81亿元。

新疆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葛刚表示,下一步,新疆税务局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对于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政策落实地域全覆盖,切实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推动经济平稳发展贡献力量。

 

时间:2020-04-01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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