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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为住房困难家庭切实提供保障
我市今年计划建设650套公租房
高宇飞 皮玲

    今年,在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市将开工建设650套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并持续实施货币补贴政策,进一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问题。

    近年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聚焦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住房需求,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和房地产企业开发商品房中配建公租房,不断增加公租房房源。截至2021年3月底,我市已投入使用4165套公租房,已分配入住3754套,分配入住率达到90.1%。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再开工建设650套公租房,分别位于克拉玛依区佳福小区、永安小区和乌尔禾区凤翔小区。其中,佳福小区公租房和凤翔小区公租房预计今年完工投入使用,永安小区公租房预计明年完工。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公租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家庭,省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申请公租房的具体条件、所需资料、流程可在克拉玛依市政府网站查询,也可向社区咨询。

    据介绍,我市公租房每套建筑面积基本在60平方米左右,并进行了简单装修,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

    此外,对于自行承租住房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我市按照每户每月480元的标准给予货币补贴。2021年第一季度,我市发放租赁补贴69户、9.23万元。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向社区申请,经街道、民政、住建部门联合审核、公示。

    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我市确保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近年来,市委为住房困难家庭切实提供保障,稳步推进公租房的建设分配,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努力让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及来克稳定就业的新市民住有所居,让保障性住房惠民政策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市住建局负责人说。

时间:2021-04-08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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