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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
水环境承载力指数为92.4%
王雯婧 孙瑞芳

    我市2020年度水环境承载力指数为92.4%,承载力评价结果为未超载。3月30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上述消息。

    据介绍,水环境承载力指在一定时期内,区域水环境系统在满足水质目标要求、保持可持续的自净能力和维持水生态健康的条件下,对区域人口、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支持能力。

    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并编制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助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选定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收集汇总2020年水质监测数据、识别水环境污染的重点区域和时段,对水环境进行评价指标和承载力指数计算。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越大,表明区域水环境系统对社会经济系统支持能力越强。

    经统计,我市2019年、2020年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均为未超载。

时间:2021-04-07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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