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市区小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行驶至G3014线奎阿高速公路克拉玛依至奎屯方向89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鲁E号牌重型货车停留在路面右侧行车道,该路段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下车了解情况。
经了解,驾驶员张某驾车从阿勒泰出发,沿G3014线奎阿高速公路前往乌鲁木齐送货。车辆行至此处时突发故障,车辆无法移动。但该车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也未设置警示标志牌。为了驾驶人的安全和不影响车辆通行,民警迅速在来车方向摆放了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提示标志,并鸣笛闪灯提醒后来车辆减速避让。
张某说,车辆发生故障后,他向过往车辆求助都被拒绝了,无奈,他只好一边等待,一边试着维修车辆。
民警立即帮张某联系到修理人员,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张某十分感谢高速交警的及时救助,并表示今后出行前一定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正常方可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