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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21个项目减免城市市政公用 基础设施配套费1.7亿余元
玛依拉·吐尔逊 朱芸 严杰 石晶

    数读

    ●17538.49万元

    21个项目享受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减免费用合计约17538.49万元

    ●100%

    克拉玛依区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级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实际减免完成率达100%

    ●70余次

    累积受理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咨询70余次

    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区全面落实自治区和市级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其中21个项目享受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减免费用合计约17538.49万元,实际减免完成率达100%。

    据悉,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缴纳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此次受疫情影响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减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为了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克拉玛依区住建局向辖区建筑业企业反复多次宣传了自治区二十八条惠企政策和市、区两级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加大生产保障措施三十条》《克拉玛依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政策》,确保建筑业企业应知尽知。

    根据政策规定,在克拉玛依区内实施建设的中小微企业,只要是在办理完成自然资源局的建设用地审批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在申报施工许可的阶段,就可以申请免征配套费。凡是企业条件和项目进度满足减免条件的,在施工许可环节均被告知提交减免申请,从程序上做到不遗漏一户。

    “政府为我们减免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帮助我们加快复工复产的节奏。” 9月10日,因该项政策享受到减免实惠的汇嘉时代购物中心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克拉玛依区累积受理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咨询70余次,辖区共受理17家建设单位的21项建筑工程阶段性免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申请,合计约17538.49万元。

    “凡是企业规模和项目进度满足减免条件的,均做到100%减免,这一政策得到了受益主体的一致好评。”克拉玛依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克拉玛依区在坚决执行阶段性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的同时,也将持续提高市政设施养护水平,确保维护市政设施的力度不减、质量不降。”

时间:2020-09-27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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