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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约束名人广告(图)
2007-03-21 15:55 作者:刘文波 富子梅 来源:人民网
 

  图为北京工商部门对“藏秘排油”减肥茶进行清查。

  董世彪摄

  “藏秘排油”、郭德纲、央视、虚假广告、监管部门……

  近日,这几个关键词频频出现在各家媒体的报道中。由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因涉嫌虚假宣传,被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后,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如今,名人、明星做广告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由他们代言的产品也逐渐延伸到各种消费领域,“藏秘排油”减肥茶事件再次提醒人们和相关部门:该如何看待名人、明星做的广告?对它们的管理又有哪些地方需要完善?

  代言“减肥茶”惹争议

  相关部门表态正视听

  在今年的“3·15”晚会上,央视披露,记者调查发现,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涉嫌虚假宣传,并已被北京工商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在晚会现场播放的采访画面中,该商家的负责人透露,公司支付了郭德纲200万元的酬劳,请他来拍摄广告。

  晚会播出之后,引发了广泛关注。不过,人们没有想到的是,此后,事件的发展呈现出一种“戏剧化”效果。

  3月16日,郭德纲在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对央视的说法表示不服。此外,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自己会继续为“藏秘排油”代言。

  郭德纲的态度引发了网友的讨论热潮,截至目前,参与讨论的网友已超过千万人次,要求郭德纲公开道歉并给予他适度惩处的已超过半数。

  之前在媒体播出的广告片中,郭德纲曾这样劝说观众,“这个藏秘排油茶经过权威部门的检验……要是它有副作用,能经得起考验吗?”末了,还不忘拿自己的名声作担保:“咱是大家伙捧场捧起来的平民演员,我做广告,可得对老百姓负责啊。”    

  3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媒体刊发和播出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并不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版本,而是擅自篡改后的版本,与经过审批的版本有极大区别。

  事件发展到现在,“藏秘排油”减肥茶是否涉嫌虚假宣传,应该说相关部门已经有了明确说法。不过,因为这一事件而裹挟进来的明星,还在为自己的名誉而辩解。一些网友,仍在为他们偶像的形象而争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事件带来的思考,还远没有结束。

  “问题广告”屡见不鲜

  名人需要加强自律

  名人涉嫌虚假广告,郭德纲只是一个最新的例子。近年来,随着名人、明星代言广告逐渐增多,几乎每年,都有一些明星代言广告被披露违规:葛优代言的“亿霖木业”、刘嘉玲和莫文蔚代言的化妆品“SK―Ⅱ”、巩俐代言的“盖中盖”口服液……

  针对一些名人广告的虚假和违法现象,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2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名人广告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乱。部分有质量问题或者虚假宣传的保健品、药品、美容用品、减肥健身用品等,借用在社会上有较大知名度的名人来做广告,以提高可信度,使得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这位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不要对名人广告偏听偏信,尤其是对药品等广告,可以随时上网查找并对照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内容,对一些绝对化、不科学的表述,可以随时拨打工商部门的举报和投诉电话。

  同时,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名人,应该在自律的基础上,注意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对自己所代言的产品有所了解,并查验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名人在考虑自己经济收益的同时,要格外重视社会效应,不能只根据广告主的要求,随意代言,助纣为虐。那样只会在坑害消费者的同时,也损害了自己的名誉。

  完善广告法规

  代言人也要承担责任

  据了解,按照我国现行广告法的规定,发现虚假广告问题,有关部门只能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社会团体进行处罚,广告代言人不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代言的广告存在虚假宣传,名人、明星们并不需要担负任何法律责任,顶多就是降低了公信度、美誉度而已。有网友就此感慨道,“能够赚来巨额报酬,却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难怪明星们会如此前赴后继、乐此不疲了!”

  有专家对此表示,这种现象说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道德教育虽然必要,但略显苍白乏力。名人、明星做广告,除了应让他们承担名誉风险外,还必须让其承担经济、法律风险,因为这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正是有了公众的支持,他们才有了被纳入广告主视野的可能性,因此,按经济学上的付出与所得平衡原则、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一致原则,明星应该对公众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对于这一点,明星们明显缺乏必要的认识。甚至,不排除部分名人、明星以名气为资本,不惜牺牲公众利益牟取私利,这显然是对公众信任的践踏。对这种情况,公众不仅有权让他名声扫地,而且有权追讨由此造成的损害。

  广告学专家、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俞振伟教授认为,从某种程度上说,近来对名人、明星违规广告的揭露和争论是件好事,这充分说明了广告受众、消费者权利意识的觉醒。

  俞振伟建议,我国应制定和完善广告发布的法律法规,对名人、明星做广告进行细致的规范;同时,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广告监测手段,加强对主要媒介的日常监测和定期集中监测,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责任。他认为,其实市场的力量就足以对名人、明星的违规广告构成制约,但目前我们的广告市场还很不规范,鱼龙混杂,无论消费者,还是明星,都不应盲从盲信,以免权益受损。

 

  北京市消协发表公开信

  名人明星慎做广告(延伸阅读)

  3月1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再次向首都的社会名人和明星们发出公开信,劝导名人、明星珍惜自身的荣誉和公众的信任,慎做企业形象宣传和商品、服务的代言。

  在公开信中,北京市消协指出,当前名人、明星广告存在几个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名人、明星根本不确切了解所宣传的产品,而在广告中却称其使用效果好,误导消费者;二是一些名人、明星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治疗效果,诱导消费者就医购药;三是一些名人、明星做的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宣传疗效;四是一些名人、明星做的广告背后隐藏着天价药品、不明示诊治处方真实内容、不真实记录病历、不向患者或家属明示真实病情等陷阱。消费者往往花费巨大而没有效果,甚至使得一些贫困消费者举债累累。

  公开信提醒名人、明星:一要珍惜自身的荣誉和形象,拒绝承做虚假和可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广告;二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不要以自身为例向消费者推荐自己根本没有使用过或根本不了解的商品和服务,更不要以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药品、保健食品的证明广告;三要积极支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拒绝重金聘请的虚假广告;四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意见,树立良好的名人、明星风范。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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