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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文化局
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拟定局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具体管理文化系统的政务和党群工作等。
社会文化艺术科
负责艺术创作、社会文化活动的管理及全市大型文艺演出的组织协调,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图书馆、文化馆的管理工作。 本市可申办的经营项目 :
1、营业性演出团体、场所。 2、演员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办证。 3、未办证演出场所的临时性演出活动。 4、跨省、市、地区来克的演出活动。 5、涉外营业性演出项目的核准。 6、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管理。 文化市场科
负责音像市场、娱乐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业演出市场及文化产业的管理工作。 本市可申办的经营项目
1、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迪厅、酒吧、练歌房、音乐茶座、餐饮卡拉OK包房以及具有娱乐功能的场所)。 2、电子游艺(戏)活动
。 3、台球。 4、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 5、保龄球、健身房、射击成人游戏、卡丁车俱乐部。
6、游乐场、溜(旱)冰场及旅游景点、公园的娱乐项目,流动摄影摊点及艺术摄影馆、水上游乐项目。 7、各类棋摊、棋牌室。 8、个体演艺人员(指在娱乐场所演唱、伴奏、表演、主持、调音等人员)。 9、画廊、美术品销售及展览、艺术品拍卖。 10、音像制品(录音带、录像带、唱片、及CD、LD、VCD、DVD)的零售、出租,营业性放映及影音压缩技术服务。 新闻出版科
负责新闻出版、书报刊市场、印刷业和文物的管理工作。 本市可申办的经营项目
1、图书、报纸、期刊的零售、出租经营。 2、印刷业(含其他印刷品印刷厂、复印、打字店)的开办及经营。 3、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 4、依法进入文化市场的文物监管品的经营。
克拉玛依市群艺馆 地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91号
克拉玛依市群艺馆建成于1985年9月20日。群艺馆的前身是克拉玛依文化馆,组建于1976年。克拉玛依市群艺馆是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事业单位,隶属市文化局,其职能是为油城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服务,建馆后调入一批音乐、美术、文学、戏剧等各艺术门类的专业人才,举办文艺活动,开展艺术培训,使群艺馆成为群众文化艺术中心。1989年后,群艺馆内设行政办、业务部(包括各艺术专业门类10个)、总务办、资料室和影剧院至今。1997年,市政府投资对群艺馆进行了加层扩建改造,群艺馆扩建为四层建筑,建筑面积增至7320平方米。 克拉玛依市歌舞团
克拉玛依市歌舞团前身是1959年4月成立的石油工人文艺工作团,当时有团员56名。第一任团长是田玉庆同志,1960年李振江同志任第二任团长。1966年4月,文工团解散。1976年,经自治区批准,重新组建新疆石油局、克拉玛依文工团。1988年,局市文工团更名为局市歌舞团.1999年,歌舞团划归克拉玛依市,正式命名为克拉玛依市歌舞团,为科级单位,由文化局主管。 克拉玛依市展览馆
克拉玛依市展览馆原名为克拉玛依矿史陈列馆。馆址在市东郊准葛尔路22号,1983年建成。馆内一厅四馆,建筑面积为2742平方米。1983年7月13日克拉玛依矿史陈列馆正式开馆.
1997年8月27日,黑油山公园与局矿史陈列馆分离,黑油山公园划归市建设局管理,
下设机构调整为综合管理室、宣传工艺室、参观接待室。1998年6月,矿史陈列馆划归市政府管理,主管部门为文化局,更名为克拉玛依展览馆。 克拉玛依市图书馆
克拉玛依市图书馆的前身是图书阅览室,设立于1964年,1976年市文化馆成立后,纳入市文化馆管理,当时面积为350平方米,馆藏书量1万余册,有三名工作人员。1989年8月,新图书馆大楼在人民电影院原址上建成.新建图书馆地址在克拉玛依市准葛尔路150号,建筑面积5750平方米,有六个阅览室,400个座位;有可容纳200人的学术报告厅,每年订报刊1400余种。1990年3月正式向市局各族人民开放。至此,图书馆独立建制,定位科级,隶属文化局领导.1999年图书馆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被自治区文化厅评为自治区特级图书馆,2000年,被国家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克拉玛依市电影公司
地址:友谊路203号
公司职能
负责克拉玛依市管辖区内的电影发行,放映网管理、电影宣传、技术管理(放映人员培训、考核、审验、放映场所和设备鉴定)。
克拉玛依市电影公司成立于1969年12月,它是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影公司驻乌苏代表处1969年撤销后,成立于克拉玛依电影管理站。1980年3月22日,自治区文化厅新文(80)54号文件《关于改革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试行方案的通知》。变革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影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1986年12月5日,自治区文化厅新文电字(86)318号文件《关于改革电影公司发行放映企业的管理体制的通知》再度变革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电影公司发展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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