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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广泛听取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文本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机关2号楼828室)

    邮  编:834000

    联系电话:0990-6234194

    电子邮箱:28590323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时间:2021-09-16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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