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民族情感,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丰富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体现“黑色石油,红色血脉”内涵,由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主办,克拉玛依日报社承办的“迎中秋庆国庆”主题征稿(比赛)活动,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作品。诚邀您用手中的笔和镜头,歌颂伟大祖国,记录伟大时代,表达爱国情怀,抒发爱国深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
1、主题:中秋征稿作品以“月圆人圆”为主题,歌颂团圆,期盼团圆,祝福团圆,表达亲情、爱情、友情、爱国情、中华民族大团结之情;国庆征稿作品以“共祝愿祖国好”为主题,讴歌社会主义祖国的巨大成就,抒发对祖国热爱及赞美之情,唱响爱国的时代主旋律。
2、体裁:诗歌、书法、绘画、视频。
3、截稿时间:中秋征稿作品截至2021年9月15日;国庆征稿作品截至2021年9月27日。
4、投稿方式:请有意参与征集活动的市民分别以“中秋作品”“国庆作品”做前置标记,把诗、书、画应征作品发至邮箱:2310754223@qq.com,视频作品发至邮箱:287505707@qq.com,投稿时务必留下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5、诗歌、书法、绘画作品投稿联系人:陈晓丹,联系电话:6881209;视频作品投稿联系人:何茵茵,联系电话:6863285。
二、作品发布
《克拉玛依日报》将分别在中秋节前、国庆节前对征集来的诗、书、画作品进行择优集纳刊发;视频作品将择优在克拉玛依日报社各新媒体平台播发。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稿活动将分为中秋作品、国庆作品两部分,分别按体裁分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作品发布结束后,将邀请业内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并给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相关声明
1、投稿者应保证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所投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违背上述保证引起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负责。
2、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出版书籍等)在网络平台、书刊、网站、宣传片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不另行付酬。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克拉玛依市委宣传部
克拉玛依日报社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