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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12时在全市统一鸣放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其音响规定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此次防空警报鸣放属于年度演练,望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心态。

    三、有关单位要积极向广大市民做好宣传,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时间:2020-09-15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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