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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2020年5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由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时间:2020-06-04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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