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适龄儿童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持续巩固无脊灰状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20年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种范围
我市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乌尔禾区4个行政区。
二、接种对象
全市范围内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无既往免疫史,均须接种脊灰疫苗。
三、集中接种时间
第一轮:2020年5月8日至12日。
第二轮:2020年6月15日至19日。
四、接种地点
我市各区常规免疫接种门诊(具体见附件)。
五、接种要求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家长(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二)家长应配合所在社区(村)做好适龄儿童信息的登记造册,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接种点,减少陪同人员数量。
(三)家长进入接种点时应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四)家长应如实提供适龄儿童接种禁忌症等信息,关注接种注意事项,签署知情告知书。
(五)适龄儿童接种结束后应留观30分钟,留观人员之间要保持1.5米间隔,避免人群聚集。
(六)如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家长应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克拉玛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