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媒体摘报>>社会新闻

退休老人起诉北京市公安局
2008-07-16 21:49 作者: 来源:新华网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65岁的商务部退休干部陈育华要求市公安局公开北京历年所收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却被市公安局告知此事“不归我管”,陈育华今天向东城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市公安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并向他赔礼道歉。

     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缴纳了多年养犬费的陈育华在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来到市公安局,以当面方式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公开北京历年所收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入以及历年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支出状况。陈育华说明了申请公开的理由:“公民养犬所缴费用属公众资源,又被限定为养犬管理服务费,理应接受公众监督,向养犬人提供有关信息。”

    市公安局当日告知5月23日前作出书面答复。5月23日,市公安局向陈育华出具了“政府信息延期答复告知书”,决定延长答复期限,将于6月13日前答复。6月13日,市公安局作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告知陈育华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其掌握范围,建议向市或区县财政机关咨询。

    陈育华认为,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养犬管理服务费“收据”,市公安局及其分支机构确系北京市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取、使用机关和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理应掌握该政府信息并且应当履行相关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而市公安局的答复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害了他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陈育华起诉要求,撤销市公安局作出的“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判令市公安局就原告申请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并赔礼道歉。东城法院今天上午接收了此案起诉材料,并将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陈育华表示,他保留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并要求责令被告改正和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权利。“养犬费的收取标准是应该公开透明,听取民众的意见,收支应该向养狗人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了我可以根据自身生活、科研等需要,向市公安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现市公安局既不主动公开,也不依申请公开,致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为一纸空文。” 

 

 

 
克拉玛依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日报和新疆石油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克拉玛依日报社、新疆石油报社和克拉玛依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克拉玛依网联系。
 
  相关新闻
要 闻 播 报
·我市医疗救援队今日赴茂县 (16)
·国内水垂比最大的水平井诞生了 (04)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图) (16)
·广州公务员拟大幅加薪 人均增加1500元/月 (16)
·美《外交政策》评出全球10大最年轻首脑(图) (15)
·拉丹16岁儿子在网站上发诗歌威胁摧毁美英(图) (15)
图 片 新 闻
“百年大公看新疆”采访团来我市
艺术家到消防警营采风
专 题 精 选
  推荐专题
·动人神话:油田的青春从50岁扬帆远航
  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
·让我们永远记住抗日战争
·中国:反法西斯的东方战场
  天山南北行
·英雄本色
·造融合的车 走共赢的路
=> more
克拉玛依日报社、新疆石油报社、克拉玛依网制作、发布    市局党委主办、党委宣传部主管
版权所有:克拉玛依网  Copyright © 2003-2008 www.kelamayi.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法律顾问: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拜金良律师 电话:0990-6235341 执业证号:650499110468
新ICP备05004568号 未经克拉玛依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使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