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媒体摘报>>科教新闻

284名博士硕士状告公司擅自引用论文(图)
2008-07-09 21:45 作者:赵琳琳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片:你的就是我的。

    一家公司将别人的论文收入了自己的数据库并出售,被284名博士和硕士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昨日审结了这起纠纷,法院依据被告取得合法授权、取得授权有瑕疵以及未取得授权三种情况,分别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不同数额经济损失的判决。

    据悉,本案原告是涉案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 作者,被告将学位论文收录入其制作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其授权即使用学位论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学位论文的不同授权情况,法院作出了三种判决结果:对于原告已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学校将该文的相关著作权转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但学校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后又授权被告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的,鉴于被告取得的授权有瑕疵,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00元和3100元。

    对于原告没有授权授予学位的学校使用涉案学位论文,学校也未将该文授权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被告未取得涉案论文的任何授权即将其收录入“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且原告的学位论文并未公开发表,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决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区分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分别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0元和3300元。据了解,在这284宗案中,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案件约为50件。 

 

 

 
克拉玛依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日报和新疆石油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克拉玛依日报社、新疆石油报社和克拉玛依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克拉玛依网联系。
 
  相关新闻
要 闻 播 报
·我市医疗救援队今日赴茂县 (16)
·国内水垂比最大的水平井诞生了 (04)
·三部委联合印发2008年廉租住房工作计划 (09)
·深圳6月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比去年最高点下降36 (09)
·印度女孩苦练中国武术(图) (09)
·摄影师拍下冲浪运动员冲向爆发火山的画面(图) (09)
图 片 新 闻
石化园区2万吨顺酐项目试投产
修剪树枝保安全
专 题 精 选
  推荐专题
·动人神话:油田的青春从50岁扬帆远航
  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
·让我们永远记住抗日战争
·中国:反法西斯的东方战场
  天山南北行
·英雄本色
·造融合的车 走共赢的路
=> more
克拉玛依日报社、新疆石油报社、克拉玛依网制作、发布    市局党委主办、党委宣传部主管
版权所有:克拉玛依网  Copyright © 2003-2008 www.kelamayi.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法律顾问: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拜金良律师 电话:0990-6235341 执业证号:650499110468
新ICP备05004568号 未经克拉玛依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使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