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策杠杆建立和谐利益协调机制
2005年11月出台的克拉玛依《关于构建和谐克拉玛依的意见》中,就建设公允克拉玛依提出——
把扩大就业摆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加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企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低保、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
要全面落实政府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对劳动就业工作的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要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扶持和企业联动,让城市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人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择业空间,让更多的人通过劳动最终享受到克拉玛依城市经济高速发展给个人带来的实惠。
政府要通过各种努力,为生活在克拉玛依的每一位市民建立更加完善、更加有保障的生活、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对我市困难群体和中低收入居民,政府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金落实、管理规范、配套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体和中低收入居民在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都有基本保障。
要不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保护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二次分配注重公平,利用财税政策调整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加大对困难群体和经济薄弱区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继续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欠薪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并通过各种措施,使各行业劳动就业人员的收入保持一个合理均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