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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去市中心的一家超市买东西,最后结帐的时候,收银员说一共是49.29元,我给了她50元,最后她找给了我7角钱。我明白是她将两角九分钱四舍五入成3角了。以前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只不过那次收银员明确告诉我少找我一分钱。我没有再让她给我找一分钱。
也许有不少消费者都和我一样,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般消费者觉得一分钱不找也没关系,再说商场那么多人非要人家找给自己一分钱很丢人,所以都不会要求商家再找回一分钱。但我认为,商家的这种少找钱的行为也是一种“霸王”行为,只不过多数消费者都因数额少而没有意识到,即使意识到了,也不愿意为了几分钱与商家争得面红耳赤。消费者好面子的做法和这种“大度”,放弃了自己的合法利益。
如果你去买东西,收银员少找你一元、十元甚至更多,你还会保持沉默吗?或许你会说一分钱没什么用,但是你不得不承认,少找一分钱和少找一元、缺斤少两的本质是一样的,即买卖双方进行的是不平等的交易,商家的诚信度是值得怀疑的。不管商家是以没有一分钱为借口还是以其他的理由作为借口,都不应该认为少找顾客一分钱是理所应当的事。为什么在商品交易中吃亏的总是消费者呢?为什么总是收银员理直气壮地说“少找你一分钱”?现在超市越来越多,在激烈的竞争下,同种商品只要有一家超市卖得比其他超市便宜几分钱,这家超市就能吸引不少消费者。消费者趋之若骛,大清早到超市门口排队,他们看上的就是这几分钱的实惠。可是,收钱的时候,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实惠被商家剥夺,那种感觉就像上当受骗一样。
商家不应该以任何理由少找顾客一分钱,如果这次少找了一分钱,下次能少收一分钱的话,我们还能接受,但如果商家这次占了一分钱的便宜,下次就不认帐,那时间长了,商家的信誉恐怕就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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