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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12月,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778户185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69.5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37户10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79257元。我市的特困家庭的孩子没有一个因经济困难辍学的;70岁以上的老人没有一个因经济困难生病后得不到及时治疗的,市民无不对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的“温暖工程”叫好。
开展“三就一保一住”
2004年,市民政局以解决困难群体“三就一保一住”(即就学救助、就业救助、就医救助、生活救助和住房救助)为重点,开展了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就学救助:在帮困助学上,已形成了慈善总会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的救助体系。对考入大中专院校的低保家庭的学生,由慈善总会救助;对高中贫困学生采取党支部助学结对等形式给予救助,即一个党支部包一个贫困生;初中、小学贫困生,市政府给予全部减免学杂费。2004年9月,各中小学减免250名低保户子女学杂费近10万元。慈善总会全年募集款、物价值142.4万元,全年共救助贫困学生793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100.93万元。
就业救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组织各个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对低保户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由民政部门认定,劳动部门确认帮扶对象的工作程序;各街道、社区建立了困难群体基本情况档案,做到了“四清”,即人员底数清、择业意向清、个人技能清、家庭情况清,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困难家庭建立了双向服务承诺制度,签定援助协议,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并根据援助对象实际情况设计援助方案,提供职业指导和岗位信息;全年安排困难家庭就业141人,其中:国有下岗失业和“4050”人员85人,低保对象56人。
住房救助:2004年,市政府在全疆率先进行了廉租住房的建设,完成了投资1000万元的200套廉租房建设。截至目前,已办理入住手续6批,入住139户,其中:民族112户,汉族27户,入住率达到70%,较好地解决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就医救助:市卫生部门和全市各医疗机构针对我市低保对象、残疾人、70岁以上老人及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了医疗救助活动,市卫生局还下发了《关于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未参加医保的70岁以上老年人、城镇低保户、无业残疾人就诊可享受免收门(急)诊挂号费、诊疗费,免费使用轮椅、120救护车,住院病人免收一般护理费、一般床位费,心电图减免50%,
X光片、 CT、 B超减免20%,手术费减免10%等优惠政策。
生活救助:2004年1月1日,我市首次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每人90元,克拉玛依区、乌尔禾及两乡政府认真落实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做到了严格申请、审批、公平公正、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04年5月,市民政局对我市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状况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从低保对象的性别、族别、年龄、婚姻、文化、住房、人口规模、在校学生、医疗等方面全面分析,通过调研及时反映低保家庭的实际困难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各部门协同帮危困
市工商局结合我市具体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的意见》,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窗口设立了“绿色通道”,为特困群体简化审批手续;对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城镇特殊困难人员,三年内免收一切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对凡安置吸纳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特困人员就业比例达到30%的企业,可享受三年内减免50%企业登记费、年检费、各类公告费等所有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性收费;为属于享受优惠政策范围的1710户个体私营企业减免费用金额达174.4565万元,其中:“4050”人员567人,“就业优惠证”918户;再就业优惠证716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6户;高校毕业生11户;其他人员59户。
市地税局全年共为持《就业优惠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减免税共计277万元,享受减免税人员达832人,安排残疾人就业3人。
市残联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硬件设备进一步完善,已安置就业45人。
同时,市残联为患有白内障疾病的残疾人完成复明手术100多例;出资2万多元,为18名贫困听力障碍者捐赠了助听器;提供大小腿假肢补助5600元,使我市有需求的残疾人80%%得到了康复服务,服务人数共600多人,提供服务1300多人次。
市局总工会为克拉玛依市658户低保家庭办理购药卡充值业务,每户免费提供价值150元的药品,合计金额9.87万元,凭此卡可在市局总工会定点药店刷卡购药。
慈善总会设立专项基金,救助因患重大疾病困难家庭30户,救助金5.56万元;2004年与爱心幼儿园和亨运工贸有限公司协商,分别设立了“慈善爱心儿童基金”和“亨运慈善爱心救助基金”,爱心幼儿园首期向“慈善爱心儿童基金”出资10万元,并在以后10年间,每年将向慈善总会捐款5万元,为油城贫困家庭的儿童提供上学和医疗救助。
市局总工会承担起困难职工群体“第一联系人、第一帮助人、第一知情人”职责,坚持领导干部走访联系户制度,仅去年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局属155户特困家庭、7名下岗职工,为每户送去700元的慰问品和慰问金,慰问金共计10.03万元;对石油管理局、油田公司、克石化公司内的低保家庭发放了《特困户证》,并根据《关于减免石油局、油田公司、克石化公司属困难职工家庭水、电、液化气费用的通知》精神,对特困户家庭172户456人的五项能源费用进行了减免,减免资金18.27万元;对超出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103户352人进行了减免;按照《克拉玛依市困难劳模帮扶办法(试行)》规定,为14名困难劳模每人发放了2000元的困难补助金。
市残联按照《关于给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规定,给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建立了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挡案并实行微机管理。截至目前共为460名残疾人发放无业残疾人基本生活费8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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