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报纸电子版>>日报数字报>>03

用户口本到底能不能取钱?
2008-08-15 10:57 作者:刘家汉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6月30日,我老伴生病急需钱用,我拿着昆仑派出所给我办的临时身份证领证证明(证上有我的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本到南新路汇福工行取钱,银行一工作人员说:“临时身份证及户口本都不能取钱,要到居委会开证明。”另一位工作人员说:“必须到派出所开证明才能取钱。”弄得我不知道该听谁的吩咐。

  笔者认为,户口本、身份证均是公民的有效证件,身份证丢失了,新证还未办下来,户口本为何不能取钱?再说,我存钱时用的就是临时身份证,为何用它取钱就不行呢?为什么我到邮局取包裹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呢?

  无奈回家,找出商业银行快到期的存折,去商行取钱,还是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商行很快办理了,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同是银行,工行为什么不认户口本呢?

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密码。
昵称
密码
  
克拉玛依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日报和新疆石油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克拉玛依日报社、新疆石油报社和克拉玛依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克拉玛依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克拉玛依网联系。
 
  相关新闻
要 闻 播 报
·我市医疗救援队今日赴茂县 (16)
·国内水垂比最大的水平井诞生了 (04)
·中纪委监察部选派干部赴地震灾区挂职 (14)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13)
·他信夫妇资产被没收 从英引渡两人回国(图) (14)
·格俄双方就停火条件原则上达成一致(图) (13)
图 片 新 闻
市委领导观摩反恐装备演示
法律专家为中小学生讲课
专 题 精 选
  推荐专题
·动人神话:油田的青春从50岁扬帆远航
  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
·让我们永远记住抗日战争
·中国:反法西斯的东方战场
  天山南北行
·英雄本色
·造融合的车 走共赢的路
=> more
克拉玛依日报社、新疆石油报社、克拉玛依网制作、发布    市局党委主办、党委宣传部主管
版权所有:克拉玛依网  Copyright © 2003-2008 www.kelamayi.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法律顾问: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拜金良律师 电话:0990-6235341 执业证号:650499110468
新ICP备05004568号 未经克拉玛依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使用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