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5日,市民刘女士在钟楼附近某餐厅就餐时,她坐的椅子突然散架,致使她腰部轻度扭伤。
7月7日,刘女士向克拉玛依区消协投诉。在消协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该餐厅老板赔偿刘女士400元,并向她道歉。
“现在,我不论到哪家餐厅吃饭,就座前都要先摇一下椅子,我害怕再发生那样的事。”刘女士回忆起那天的情形,仍心有余悸。
刘女士说,当天,她和朋友相约到该餐厅吃午饭。坐下准备点菜时,她突然摔倒,当时就感觉腰部疼痛,但腰还可以扭动。服务员听到喧哗声赶过来,不问她的伤势,只是一直强调“我们的椅子是好的”。
“我非常气愤,要求去医院检查。”刘女士说。
在该餐厅服务员的陪同下,刘女士先到市人民医院检查。因为该院CT机坏了,刘女士又去了市中心医院。因骨科医生不在,无法使用CT机,外科医生建议刘女士灌肠做X光,可刘女士有慢性肠炎,无法做灌肠。
“7月6日,我觉得腰部还是疼痛,就去人民医院做了CT。”刘女士说。
经检查,刘女士的腰部只是轻度扭伤。医生嘱咐刘女士回家擦点药油,不要吹风。
“对不起,作为餐厅老板我郑重向你道歉。”该餐厅老板在听完刘女士的陈述后诚恳道歉,并表示医疗费由他们承担。
克区消协调解员常伟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经营者应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除非饭店有确切证据证明顾客摔倒是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所致,否则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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