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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友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拘
2008-04-30 10:58 作者:张兆耕 唐春玲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4月24日,3位在网上发帖侮辱他人的网友分别被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3天和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因对街道干部不满,这3位署名为“13579”、“334567”、“茉莉开了吗”的网友在网上公开侮辱克拉玛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干部。

  3月31日,克区公安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接到胜利街道办的报案说,有人在克拉玛依网“强市论坛”上发了一条“看某街道怪现象”的帖子,跟帖的人很多,而且许多跟帖内容都是恶意攻击、侮辱街道办的3位干部,这对3位干部的工作及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并严重毁坏了3位干部的个人名誉。因此,他们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对这些在网上恶意侮辱他人的行为给予处罚。

  对此,胜利路派出所进行了立案和调查取证,很快查清了那3位网友的身份。

  据胜利路派出所副所长龚友军介绍,公安人员调查取证中发现,网友“13579”在“强市论坛”上发的 “看某街道怪现象”的帖子比较明显是针对胜利街道办某3位干部的,而且,在很多回帖内容中出现了一些侮辱、辱骂这3位干部的言辞,这些侮辱性的语言严重伤害了当事人的心灵,干扰了当事人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通过调查,民警了解到,“13579”在网上说的内容完全是道听途说,他自己并没有亲眼看到他所说的情况。这三位网友中有两人是原胜利街道办的外聘人员和义工,他们因对该街道办3位干部的工作方法不满,所以在网上发泄私愤、辱骂这3位干部。

  龚友军说,这些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即: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我们依据《处罚法》,分别对这3人进行了处罚。

  市公安局提醒网友:如对一些部门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不可以借助网络攻击、谩骂或恶意诽谤、侮辱他人,这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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