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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学生也要勤工俭学“挣学费”
2007-12-13 14:48 作者:姚继东 郭宁 来源:
    被捐助学生不再是单纯的受助人,他们也得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助。

    这是克拉玛依团区委主办的“让团徽在阳光的普照下更加绚丽多彩——阳光与你我同行助学活动”中的一项内容。

    该项活动于11月28日在阳光时代购物广场拉开帷幕。

    当天,克拉玛依团区委组织克拉玛依区爱心联盟支部(克拉玛依区优秀青年集体)、岗位联盟企业和6名阳光伙伴(助学对象)三方在现场举行了“助学活动”签字仪式。三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协议。

    根据协议,爱心联盟支部中的青年志愿者将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在岗位联盟企业提供的销售岗位上工作,其销售额的20%将提供给阳光伙伴作为助学资金。而假期时,阳光伙伴也要和青年志愿者一起,参加社会实践,为自己“挣学费”。

    据克拉玛依团区委书记蔡玮介绍,克区团委目前正在摸索建立一套捐助贫困生的长效机制,此次开展的助学活动就是一次具体的实践。

    此次活动由克拉玛依团区委主办、阳光时代购物广场团委承办,市教育局团委、胜利路街道团工委协办。

    仪式上,克拉玛依区团委向阳光伙伴赠送了书籍,克拉玛依团市委书记刘刚为岗位联盟企业——阳光时代购物广场颁发了克拉玛依区第一个“社会实践基地”的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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