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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意浓浓润晚情
2007-09-11 09:29 作者:袁舟滨 来源:
    ——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老”经验探究

    宁波市海曙区是宁波市的中心城区,共有31万人口,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近六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6%以上,而且每年以1至2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其中,空巢独居老人就有2.25万,占老年人总数的40%以上,属典型的人口老龄化城区。

    当城市老龄化日益成为城市发展越来越大的困惑时,海曙区通过让服务人员走进去、让独居老人走出来的方式,实现“社会养老家庭化、家庭养老社会化”,卓有成效地探索出了一条城市养老的新路子,并荣赝全国惟一“居家养老示范区”的称号。

    那么,他们究竟是怎么做的呢?有哪些经验可以让我们借鉴?

    走进来,走出去,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模式

    92岁。没有子女。每月只有政府发放的三百多元的救济金,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几年前,相依为命的弟弟去世,一个人独居在二十多平方米的小屋中。高香云老人原以为自己的晚年会在孤苦中挣扎,直至死去。

    但老人的晚景并未如此凄凉。

    今年8月上旬的一天,高香云老人家的房门一大早被敲开了。一位五十多岁的社工,来帮她做了一小时家务。然后把她搀到几百米外的海曙区伊江岸社区,在那里的“托老院”里,她和十几位老人一起,吃饭、聊天,度过了一整天。

    这样的日子,高香云已过了3年。她是宁波市海曙区“居家养老”服务受益者之一。

    所谓“居家养老”也叫社区养老。老年人在家中居住并由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居家养老”模式,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把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合二为一。

    据了解,2004年海曙区在17个社区开始“居家养老”试点,今年已经推广到全部74个社区,它不仅惠及600多名像高香云这样的高龄特困老人,而且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已惠及到了全区六万多名老年人。

    为了准确掌握“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海曙区梳理出三个层次——

    一是80岁以上的困难老人,首批共有603人,社区聘请了176名服务员,由政府出资支付劳务费提供上门服务;

    二是70岁以上有困难的老人,共有1260人,区敬老协会物色培训了429名义工,通过“义工银行”储蓄劳务的方式,组织对口服务;

    三是60岁以上的其他老年人群,则以非赢利与有偿服务相结合,采用适当收取劳务成本的办法来满足需要。

    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他们分两步走,即“走进去”、“走出来”。

    所谓“走进去”,是指政府为那些80岁以上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购买服务,服务人员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每天上门服务至少1小时。

    所谓“走出来”,是指让大部分行动方便的老年人,走出“小家”,融入“大家”——每个社区建立带有日托服务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心一般建有一个400平方米左右的老年之家,供老人在此“老有所乐”。

    据悉,3年来,海曙区已建起17个“日托夜归”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设了包括文化学习、心理咨询、保健治疗、慈善救助等六大类50多项免费或低偿服务项目,为千余名老人提供送饭、洗澡、洗衣、巡视、陪送看病、清洁卫生、康复锻炼等个性化“一条龙”服务。

    据海曙区民政局局长过世荣介绍,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是最贴近老人生活需求的养老模式。它以日托护理服务和上门护理服务为主要内容,使老人在家里就可获得社会化养老服务。其优点是,既能解决家人在观念和感情方面的障碍,也能解决贫困老人费用拮据问题,还解决了“四二一”家庭无力侍候老人的问题,以及一大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

    为解决这些困难老人的生活问题,传统的方式是修建养老院安置他们。但我们发现,这种“机构养老”难以为继——不论政府投入多少钱、批多少地、盖多少房子,都赶不上养老人数的增加。而居家养老则是最经济、最可行的途径之一。

    过世荣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建一个养老院首期投资最少每张床位5万元,之后每个床位每月至少补贴250元。以一个200张床位的养老院为例,建设并运行10年的总计费用至少是1600万元,而1600万元可以支持800个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也就是说,“居家养老”制度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了4倍。

    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社区依托的运作格局

    海曙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基本运作格局是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社区依托。

    政府扶持,就是由政府出资购买每年150万元的服务费,列入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同时,对社区兴建的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及老年活动中心提供补助,3年来海曙区已投入资金近五百万元。

    以往的经验表明,政府直接办养老院往往费力不讨好,所以海曙区把“居家养老”公益项目委托给第三方运作,如海曙区敬老协会。

    敬老协会利用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养老资源,同时还承担起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任务,服务人员经考核需持证上岗。敬老协会还每天抽查走访全区的服务对象。

    社区优先在下岗、失业困难人员中推荐“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提供面向大多数老年人的各项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并调动社区老年协会、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在“居家养老”中发挥作用。

    从2004年3月开始,海曙区政府向全区80岁以上的600多位独居贫困老人,以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每天提供1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这种服务是向非营利组织——海曙区星光敬老协会购买,海曙区每年拿出150万元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120万元用于购买服务,30万元用于星光敬老协会的日常开支。

    政府预算拨到敬老协会之后,协会依托社区组织运作——敬老协会提前两个月把“居家养老”社工的工资划拨到社区,社工给老人服务后,每月到社区领取工资。敬老协会负责社工的培训监督,如果发现服务没有到位,下一次拨经费的时候,敬老协会会扣除相应的部分。

    如果老人在社区吃饭,则由社区义工打理。义工多为刚刚退休在家者,他们负责买菜做饭,这些工作时间可以通过“义工银行”储存起来,等他们年老需要服务时,可以向社区申请等额服务。而在“日托夜归所”吃饭的老人需要每月交纳200元钱的伙食成本费。

    过世荣说,这种运作格局,收到了“四两拨千斤”之效——

    第一,从成本效益看,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方式是符合国情的现实选择。建一个具有基本养老保障功能的养老机构,其初期的固定投入每张床位最少为1万元,而有医疗保障设施的中高档养老机构,初期的固定投入每张床位最少为10万元。日常运作中,每月每张床位政府还需补贴250至350元,中档需补贴400至500元。

    而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为一些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上门服务,每人每月仅需支付成本165元。在社区建一个带有日托性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利用社区闲置或存量房屋稍加改造,只需投资10万元,就可同时满足十余位老人的日托需求,并可向其他老人提供服务。这样,自理困难的老人不用离开习惯的居住环境条件就可得到照料,而且费用支出经济得多。

    第二,“居家养老”方式提供的不仅是物质性的服务,社区还成了老年人消除精神孤独的场所,通过各种服务、活动平台,一些老年人逐渐把服务员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第三,“居家养老”方式还提供了新的就业空间,催化了养老服务产业的产生,比如政府购买服务以及社区为老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服务人员等实实在在的公益性岗位。重要的是,在政府引导下,刺激了社会养老需求,使潜在的就业空间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前景诱人。(下转十版)

    

海曙区的老人们在“托老所”里老有所乐。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深入宁波市海曙区,就“居家养老”问题采访华兴社区党支部书记裘丽

    萍(右一)。

    

本报记者袁舟滨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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