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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经济适用房销售实行“实名制”
2007-06-12 11:01 作者:杨晓燕 原兴胜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目的是:遏制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从今年开始,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将实行“实名制”购房。有关部门将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和购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这是记者在6月7日召开的市房地产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总结了去年我市的房地产工作,并对今年的房地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去年,我市房地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展到30家。全年开发房地产总面积79.80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投资6.9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总投资的3.3%。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6.0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3.06平方米,位居自治区前列。

    今年,我市要大力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证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防止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经济适用住房今年要力争完成投资5.2亿元,开工建设总面积32.09万平方米。

    会议要求,今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要达到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实名制”购房,以遏制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会议还决定,从现在到2008年2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副市长杨晓伟在会上要求,规划、土地、物价、建设、房产、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要对经济适用住房从开发建设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政府组织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

    我市发计委、规划、建设、国土、审计、工商、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一些中介机构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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