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活动之八:“阳光伙伴”集体绑腿跑比赛
作者:文宣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2007-04-27 13:07:16

    一、活动名称:“阳光伙伴”集体绑腿跑比赛

    二、主办单位:市局团委、克拉玛依日报社、克拉玛依广播电视局、克拉玛依区、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克拉玛依团区委

    四、活动地点:市体委田径场

    五、活动时间:2007年5月19日上午10:30(BT)

    六、活动目的:

    以比赛为契机,在全市少年儿童中全面开展集体绑腿跑体育竞赛项目,使少年儿童在活动训练中体验团队的力量,明白提高身体素质的重要性,培养和展示广大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奋发向上精神和勇于拼搏精神。

    七、报名地点:克拉玛依团区委   联系人:刘媛

    报名电话:6242463

    报名截至时间:2007年4月15日

    八、比赛形式:

    以28人为一组,队友之间两两绑腿、肩并肩形成“28人29足”的阵式,进行距离为50米的集体赛跑,以队员全体冲过终点的时间作为比赛成绩。

    九、参赛范围:全市各小学高年级学生

    十、比赛要求:

    1、各区在各学校普及集体绑腿跑活动的基础上,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市级比赛;各学校最多可组2个参赛队。

    2、各参赛队正式队员28人,后备队员4人,男女比例各占一半。民汉合校参赛队中民、汉队员必须各占一半。

    3、运动员在比赛及训练过程中须由教练指导进行,必须佩带护具(护腕、护肘、护膝等),推荐使用轮滑运动的全套护具。在比赛及训练场地的终点线后须放置长28米、宽3米、厚度不少于50厘米的防摔垫(跳高垫)并将其固定,场地以人造草坪、塑胶或木板地面为宜。

    4、凡参赛运动员需在家长了解比赛方式的前提下,征得家长和学校的同意,方有资格参加此次活动;报名时须已投意外伤害保险。

    5、各代表队须有本校啦啦队配合参赛,每支啦啦队10-15人。参赛学校自行印制校旗、设计队服、设计代表队出场方式、参赛口号、队歌、啦啦队表演形式等项目。

    6、各代表队比赛及训练所用绑腿标准:由一条宽5厘米、长45厘米、拉伸度不超过原长度30%的宽松紧带。在两面的两端分别缝上宽5厘米,长分别是10厘米和12厘米的粘扣。

    十一、奖项设置:

    以到达终点所用时间为准取前八名,另设最佳风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辅导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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