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的作文很好。每当老师站在讲台上大声朗读我的作文时,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2001年,我工作了。上班的第二年,我在一家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那时感觉人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此。
2004年,我当了记者。有时,辛辛苦苦写出的稿子因为一些原因无法见报,但我从不耿耿于怀,因为发表文章对此时的我来说,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
但唯独有一篇没有及时见报的稿子时常会让我在深夜里想起,让我警醒。
今年6月,领导给我安排了一篇人物专访:40年前,一批半工半读学生从四川来到克拉玛依参加石油会战,今年是他们赴克40周年纪念,报社要为他们出专版。我负责采访采油三厂副厂长张新民。
领导嘱咐我,要抓生动的细节,突出人物特点,写出他人生的闪光点。
对人物采访,我有一定经验,于是没有做过多的准备。
见到张新民时,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平易近人、和蔼可亲。从最初克75井的管理到现在的工作,张新民侃侃而谈,当讲到他16岁刚进疆,连饭都吃不饱的苦日子时,他哭了。那一刻,我很感动。
当晚,根据采访内容我赶写了稿子,张新民审完稿后便出差了。
6月12日,报社用两个版登出了有关四川半工半读学生的纪念特刊,但我的稿子却没有发。后来,领导打电话告诉我,我的稿子写得不好,没有写出人物的特点,让我重新采访后再写。
重新采访?可张新民已经出差了。
虽然后来我又仔细修改了那篇稿子,将它发在了《新疆石油报》的《石油人生》专刊上,张新民本人也看到了文章,但却无法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更无法抵消我的痛苦和自责。
对我来说,这一次稿子被打回来重写的经历非同寻常,因为,作为记者,不能因自己的疏忽和错误使同是读者的被采访者感到任何遗憾。
有些事如果很严重,那么最大的改正一定是永不重复。所以,这种文章不能发表的“痛苦”,我不愿意再经历第二次。
(作者为本报企业新闻部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