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救猎隼 | | 2006-08-25 10:44 | 作者:彭召勇 摄 | 来源:克拉玛依日报 | | | |
8月23日,市动物防疫监督站的工作人员正在查看猎隼的伤势。8月20日,市民何元贵花10元钱从几名外来务工人员的手中买来这只猎隼,放在家中为它养伤。两天后,何元贵将它送到了动物防疫监督站。据悉,猎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新疆、青海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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